佛山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的通知》
  羊城晚報訊 記者景瑾瑾報道:佛山市國土規劃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在新增建設用地方面,應優先保障重大產業企業,禁止將指標安排給產能嚴重過剩的項目。
  根據《通知》,除市本級安排部分用地計劃指標專項用於各類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重點產業項目外,其餘依據各區用地形勢,結合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開展等情況,經集體決策研究後,將用地指標下達到各區。建立計劃性與競爭性相結合的指標管理機制。為加快用地計劃指標使用進度,促進各類項目推進建設,每次指標下達時,市國土規劃局將視情況規定指標使用期限,對期滿尚未使用的指標由市統一收回,調劑給其他已使用完指標的區。
  此外,要嚴格落實土地差別化管理政策。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應優先保障重大區域、重大平臺、重大產業企業、優質技術改造和民生工程項目,禁止將指標安排於產能嚴重過剩、低水平重覆建設和違反國家、省產業政策的項目,房地產項目原則上只能使用存量建設用地。
  還將增強用地計劃指標使用情況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市、區兩級均須對指標安排情況進行信息公開。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佛山規定產能過剩項目禁止“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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