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記者 游春亮 法制網通訊員 汪林豐
  提起深圳市環保部門,在很多市民眼中,可能是個“冷衙門”,從反腐的角度看,多年來環保部門人員似乎也牽涉不多。然而,記者近日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獲悉,2014年上半年,深圳檢察機關查處基層環保部門工作人員受賄案達9件9人,其中寶安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7人、南山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2人。目前,該9名人員正陸續進入審查起訴環節,其中2人已被提起公訴。
  一位辦案檢察官用“蠅貪”來概括了這些涉案人員的特性:“他們是傳統視角中‘冷衙門’中的基層工作人員,平時不容易被引起關註,但直接與企業、群眾打交道;他們都是正式的國家公務人員,但級別都不太高,最高才是正科級;他們手中的權力不算大,但擅長運用的話,足以卡住轄區相關企業的咽喉;他們每次收的錢都不算太多,最常見的是三五千左右,但累計起來往往能達到數萬直至數十萬元;他們大小紅包各類禮品等都通吃,但互相之間並不避諱,以至於受賄還帶有群體性。”
  被“銀彈”擊中後的“高抬貴手”:“你到底在給誰代言?”
  作為一家負責污水處理的運營商,深圳市某環保科技公司的負責人袁某,需要長期和基層環保部門打交道。用他的話說,“必須和他們搞好關係,並希望他們對我的污水運營項目和我負責的污染企業關照一下。”而正是這種“搞好關係”,寶安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中,7名工作人員均被袁某的“銀彈”擊中,併在環保批文、環境監測、行政執法等相關環節為其提供便利或幫助。
  同樣的是,轄區內多家污水處理運營商、污染企業等,都要仰仗基層環保部門的“高抬貴手”。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環保部門工作人員有時候這抬手的“動作”都讓人震驚。
  2013年11月底,寶安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執法員張某在執法大檢查時,採集了某公司的廢水處理設施排水口水質樣品,準備送去檢測。該公司負責人即打電話過來,明確說其公司的水質“不達標”,希望張某幫忙“處理”一下採集的水樣。張某心領神會,於是將放在執法車上的該公司水質樣品瓶內的大部分水樣倒掉,並加滿礦泉水。後經檢測,該公司的水樣順利“達標”。
  如果樣品已被送進了檢測站,他們依然有辦法。如2012年5月某公司運營的一個項目的水樣被採集送進了檢測站,該公司經過自己化驗發現指標超標,於是公司負責人趕緊打電話給寶安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下屬環境監測站的站長李某,李某則直接去了樣品保管室,用自來水稀釋送來檢測的樣品,確保樣品檢測“達標”。
  還有為他人刪改筆錄的,2013年中秋前,寶安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某公司有擴大生產規模,其增設的工藝違反了環保規定。檢查完的第二天,該公司總經理即找到執法員梁某,希望能在檢查筆錄中給予關照。執法員梁某馬上答應,併在檢查筆錄中刪除了關鍵字眼。
  一位辦案檢察官對此很有感慨地說,“這些基層工作人員,本應肩負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權的使命,被銀彈擊中後卻成了那些不良企業的代言人。”
  ???潛規則下的“雙贏”,那受害者呢?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從辦案情況看,一些涉案人員想方設法在自己的權力空間內,將“收你錢財給你關照”的潛規則運用得很嫻熟。
  “關照”與“不關照”,差別很大。一位行賄人多次給寶安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的工作人員送上好處費,其坦言:“在現場監測中如果發現我公司運營的項目有問題,他們會在現場向我提出,我會立刻安排人員進行整改。如果不是對我關照的話,他們也可以按照規定製作筆錄,向我公司直接開出罰款單。
  有些污染企業長期存在著這類那類的違規行為,正如一位行賄人供認“他們可以通過各種手段卡我”,於是“送錢”與“沒送錢”、執法人員的“關照”與“不關照”,便成了一道選擇題。
  深圳市某工程公司在施工中,因違規超時施工,被南山區環保與水務局執法員李某多次下令整改,該工程公司董事長羅某約李某吃飯,李某則暗示要他給紅包。
  “我們工程中確實有超時施工等違規行為,工地如果不超時施工就趕不上工程進度,沒送錢的時候他經常給我們發整改通知書,影響我的工程進度;給他送錢之後,工地就能在晚上超時施工,也沒有被開罰單處罰了。”對此,李某也如實供述稱,“我在他違規施工的時候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萬一有人投訴他,我可以先打電話告訴他趕快停止施工,這樣他就不會被查到了。”
  對個別基層環保執法人員而言,到這些污染企業多查幾次、少查幾次,有時都成了一種隱型的權力。正如多名行賄人所言,“給他送錢,希望他關照一下,減少對我公司一些排污問題的查處”、“送錢後,執法員就沒有經常來查廠了”等等,南山區環保與水務局執法員李某也供認“他們請我去澳門玩,是希望和我搞好關係,免除或減少對他們公司環保問題的查處。”
  在個別基層執法人員眼中,“收你錢財可給你關照”便成了與企業之間一種心照不宣的潛規則,甚至有的工作人員之間還會為此互相“打招呼”。在這種所謂的“潛規則”之下,部分污染企業與執法人員似乎達成了一種“雙贏”的局面。那麼,受害者呢?
  污水、廢氣、噪音……環境污染看似沒有明確的受害人,然而,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受害者,尤其是那些生活在污染企業周邊的群眾。
  一位市民發現住宅區周邊長期瀰漫著一股刺鼻臭位,為此多次投訴污染源。“當時這個群眾投訴可能導致該工廠停止生產甚至搬遷”,南山區環保與水務局執法員李某供認說,環保人員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沒有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正是在這種“潛規則”之下,其幫助該公司辦理了環保批文,並“熱情”的到該公司現場指導如何針對群眾投訴和環保檢查。這些,都讓一直排放廢氣的該公司總經理深為“感謝”,可是,苦的卻是生活在周邊的群眾。
  這種“潛規則”之下個別環保執法人員的疏於職守,導致了環境污染大問題在繼續蔓延,而其後果,不僅需要政府部門用全體納稅人的錢來“埋單”,且治理起來相當困難。據瞭解,政府部門一年投入環保治理的相關費用非差高昂。
  ???傳統節日中的腐敗:“風氣該狠狠剎一剎!”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這9名被查處的基層環保部門工作人員,無一例外都存在過年過節收受轄區內多家企業紅包禮品的情況,“少則價值一兩千,多則上萬元。”
  寶安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執法員梁某,在檢察官面前就如同竹筒倒豆子似地供認起來,僅2013年中秋節前那幾天,“某公司老闆黃某請我吃飯並給我送了一個牛皮紙信封裡面裝有3000元、某公司總經理杜某到我辦公室送給我一個裝有5000元人民幣的白色信封、某公司老闆梁某請我吃飯並送我一個裝有3000元港幣的信封、某公司老闆鄺某請我吃飯並送我2000元人民幣、某公司總經理袁某在我家附近給我送了一個裝有3000元人民幣的信封……”由於次數偏多加上人員流動等,造成有的細節辦案人員都難以核實。
  除現金外,還有各類禮品。梁某還供認,其2013年中秋和2014年春節即先後收受了兩台iphone手機,一臺給了老婆用,一臺放在那裡還沒打開。寶安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環境監督科副科長譚某,作為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即供認其在過年過節時收受轄區內企業的現金外,還多次收受了購物卡、名酒等。
  檢察官告訴記者,“轄區這些企業為了得到他們關照並維持這種良好關係,常把傳統節日作為一個人情往來聯絡感情的時間點,在送禮的和收禮的看來,似乎是送的理直氣壯,收的心安理得。”辦案檢察官對此分析說,“殊不知這就是一種利益的互換,就是一種細水長流的腐敗。這些涉案人員,甚至在十八大以後全國上下這種高壓的反腐氛圍中,過年過節還敢如此收受紅包,這種風氣真的該狠狠地剎一剎!”
  ???反腐沒有死角,期待著社會的更多關註與監督
  “反腐沒有死角,‘衙門’不分冷熱,只要有權力存在,一旦監督管理不到位,就難免會出現腐敗。”一位辦案檢察官對此很有感慨地說,“正是這些傳統視角中的‘冷衙門’不斷出現這種蠅貪的案件,也可以說再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冷衙門’中的蠅貪,單個看來似乎不大,危害卻不小,一旦群體性的發案,更會讓人感到震驚。”
  “所以說,一個單位而言,營造出風清氣正的廉政氛圍非常重要。目前法律對企業的環保要求非常高,而一些企業卻想方設法地拉攏基層執法人員並懇求關照。如果單位廉潔從政的正氣壓制不住邪風,意志稍薄弱一點的工作人員也就很容易被企業的‘好處費’或紅包所擊倒,而這些潛規則一旦成型並蔓延開來,就又很容易害了後來的工作人員。如這次被查辦的寶安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工作人員簡某,作為一位小年青,可以說大學畢業時也是一腔熱血地投入了環保事業,甚至剛開始還多次拒絕別人的紅包。可是在這種別人都收的大氛圍中,你是否能融入到你的工作團隊?你又能堅持多久?”
  “作為基層工作人員,其實他們也很不容易,你可能也會經常看到他們加班加點、辛勤工作的一面,但職務犯罪是條高壓線,一旦身陷囹圄,再聲淚俱下、懺悔不已,為時已晚”
  “環境保護等民生問題關乎社會公眾,與我們每一個人的利益都息息相關,因此,關乎民生問題的執法部門出現腐敗更令市民無法容忍。”辦案檢察官分析並建議說,“也正是他們平時處在基層,加上行賄受賄行為又往往限於“一對一”,次數較多但數額不大,造成了基層執法中的腐敗問題存在著發現難、查證難。”“為此,對於此類切關民生的領域,我們也期待社會的更多關註,尤其是媒體界和人大代表們的更多關註。媒體的追問就是最大的力量,社會的關註就是最好的監督。”
  法制網深圳7月16日電  (原標題:深圳基層環保部門腐敗案大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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